【展望】小型CRO无法享受红利?临床研究的机遇与挑战
2017诸多不平凡
对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发行业来讲,2017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。对于临床研究者而言,“不平凡”的这一年,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:
1、自查核查更深入
继2015年7月22日颁布自查核查公告以后,无论申办方、CRO还是临床研究机构,对临床研究质量的重视都上升到前所未过的高度。至2016年年底,随着美国ICH E6 R2的推出,基于风险的临床研究质量管理也越来越得到重视。2017年,加强质量管理的势头仍然方兴未艾,自查核查工作更加深入地展开。
2、一致性评价进入高潮
继2015年8月18日国务院颁布《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》后,CFDA于2015年11月11日颁布了《关于药品注册审评审批若干政策的公告》,国务院又于2016年3月5日推出了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》,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推向高潮。2017年初,CFDA颁布了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临床有效性试验一般考虑》等一系列对一致性评价进行具体指导的文件,使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开展做到了有法可依。
3、医疗器械法规突飞猛进
与新药研发相比,医疗器械临床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指导原则以前并不成熟,这曾经给医疗器械的研发带来困扰。2017年初颁布了《医疗器械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》,方便了医疗器械的申办方直接向药监部门进行咨询。此外,在2017年公布了大约50种医疗器械的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,为医疗器械的注册提供了技术支持。
4、细胞治疗有了指导原则
在细胞治疗方面,在2016年推出首批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以后,2017年11月推出了第二批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。2017年底又颁布了《细胞治疗产品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》,为细胞治疗的临床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。中国第一个CAR-T细胞的临床研究也获得了CFDA的批准。这也说明,细胞治疗等生物技术的管理,正由以前的卫计委逐渐转移到CFDA。这对申办方无疑是有利的,因为对于临床研究管理,食药监部门方面更加成熟。
5、新药研究全面国际接轨
2017年度最为重磅的公告,是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10月8日印发的《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》,该意见标志着中国新药的研发全面同国际接轨。两天后CFDA颁布了《关于调整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》,宣布对于那些在中国进行的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,允许同步开展Ⅰ期临床试验,取消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已在境外注册,或者已进入Ⅱ期或Ⅲ期临床试验的要求,预防用生物制品除外。说明CFDA在紧跟中共中央办公厅的步伐,将中央的精神落到实处。此外,中国宣布加入ICH,这也是中国新药研发领域的历史性事件。
未来已来,谁的机遇,谁的挑战?
临床研究行业总体上的大好形势,不一定对所有的CRO都有利,一些国内小型CRO可能会遇到困难;大型医院临床研究过于拥挤的情况不会立刻得到改观
2017年是承前启后、继往开来的一年,我们可以预见中国的临床研究在未来几年的飞速发展。
对于国际性大型CRO公司而言,无疑会迎来重大利好。越来越多的临床研究,特别是早期临床研究会被引入中国,更多医院会加入临床研究行列,更多医生和患者会参与到临床研究中来。中国的药理机构会更加成熟,更有利于新药研发。
但是,临床研究行业总体上的大好形势,不一定对所有的CRO都有利。对于一些国内小型的CRO而言,可能会遇到困难。因为国内小型CRO的质量标准和专业能力不见得会被国际大型制药公司认可。虽然会有更多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涌入中国,但不见得能给小型的CRO带来业务增长。相反,由于大型CRO公司的膨胀,还会加剧小型CRO公司在人才方面的压力。所以对于 CRO行业来讲,会是几家欢喜几家愁。小型CRO公司应当及时拓展新的业务,进行适当的转型。
机构放开是机遇也是挑战。一些经验不足的研究者加入到临床研究中,为临床研究的质量带来风险。此外,虽然机构放开了,但很多申办方或者CRO仍然会优先选择那些经验较多或合作较多的研究者,大型医院临床研究过于拥挤的情况不会立刻得到改观。这种情况,就像大医院患者很多、但多数患者还是愿意往大医院挤一样。因此,对新加入的研究机构进行培训,以及对新加入的研究者进行教育变得非常重要,同时也形成了一个培训市场。实际上,有行医资格的医生都应该具备做好临床研究的能力,只是大多数的临床医生对临床研究不了解、不重视,也没有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。这才是申办方和CRO公司一直面临的问题。
总之,2017年是新药研发行业充满希望的一年,我们相信未来会更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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